关于美国的联邦制,有人提出如下观点:
观点一:美国联邦制下设“50个小政府”,做不到“全国一盘棋”,更谈不上“全国人民一条心”,因而是一种低效的国家结构形式,不可取。
观点二:不受制约的权力是危险的,高效率的政府也就是危险的政府,美国联邦制好比是系在野马头上的缰绳。
(1)请你根据联邦制的有关知识,简要评析上述观点。
(2)有人说:民族是影响国家结构形式的重要因素。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改变了我国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请你评述这一观点。
(1)观点一只看到了美国联邦制的松散,存在各自为政、效率不高的弊端;观点二只看到了美国联邦制保持了联邦是一个强大的、统一的国家,两种观点都存在盘面性。对美国的联邦制要坚持辩证的观点,从美国联邦制的历史看,美国联邦制的最大优点在于,在保持联邦是一个强大、统一国家的同时,确保州的灵活性和创造性。但是其弊端也显露无疑,美国联邦制的最大问题是效率不高,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相互扯皮、推诿,各州政府之间各自为政。
(2)观点中有合理的成分。国家由民族组成,民族是影响国家结构形式的重要因素。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自治地方享有自治权。但在我国,自治的前提是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民族自治地方是按照地域划分的普通行政区域,中央享有最高权力,我国只有一个重要中央政权、一部宪法、一种法律体系。因此,我国仍然是单一制国家。
国家机构的含义:
国家机构是国家机构的总和,从纵向上看,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从横向上看,包括立法、司法、行政、暴力等机关。国家机构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并随国家的变化和形式的发展而变化。
国家性质和政府性质的关系:
国家性质、政府性质、政府职能与对人民负责原则: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因此决定了我国政府的性质必然是为人民服务的。这一国家性 质就决定了我国的政府在履行管理与服务的职能时,必然贯彻 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就决定了政府要对人民负责。
全面认识我国的国家机构:
1.国家元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总称国家机构。
2.国家元首不是个人权力的体现,而是一个重要的国家机关,是一个国家在实质上或形式上的对内和对外的最高代表。 在我国是指国家主席。
3.立法机关是指制定、修改、废止法律的机关。在我国就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4.行政机关是指国家的管理机关,通常称为政府,可分为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我国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5.司法机关是指专门行使司法权的机关。狭义仅指法院, 广义还包括检察机关。一般理解,我国的“司法机关”应包括 “公、检、法、司、安”机关,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 检察院)、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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