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现实生活中,偏见是普遍存在的。因地域、种族、文化、意识形态等因素的不同而引发的诸多偏见,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高二某班以 “偏见的哲思”为主题举行辩论赛。辩论双方表达各自观点并展开论证,见下表。
观点 | 开篇立论 |
正方:偏见可以克服 | 偏见是人们对客观事物认识不足而产生的偏差。其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认识主体的主观性错误,如盲目崇拜权威、拘泥于片面的成见、轻率下结论等。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人们必然可以克服这些主观性缺陷,逐渐摆脱偏见的束缚,最终达至无偏见的认知。 |
反方:偏见不可克服 | 偏见是人们受历史传统制约而形成的思维定势。作为认识,偏见不等于错误,它由历史传统造成并构成理解者的某种视野。由于我们都生活在传统中,在接受了语言、文化和历史的同时,就意味着获得了看问题的既定视角,意味着看问题的偏见性。 |
(1) 假设你被邀请加入这场辩论赛,你支持哪方观点?运用认识论相关知识,进一步阐明你支持这一观点的理由。
(2) 老师引用马克思的经典语录对辩论作出总结一一任何的科学批评意见我都是欢迎的。而对于我从来就不让步的所谓舆论的偏见,我仍然遵守伟大的佛罗伦萨诗人的格言:走自己的路,让人们去说罢!请从 “ 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 ” 的视角,谈谈面对偏见应如何正确地 “ 走自己的路 ” 。
(1) 一、支持正方: ① 认识具有反复性、无限性和上升性,追求真理是一个过程,这要求我们在实践中认识和发展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② 偏见的出现是因为认识受到主体因素的制约,如盲目崇拜、拘泥于片面的成见、轻率下结论等。 ③ 但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人类时代延续,认识也在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中无限发展。二、支持反方: ① 认识主体:总要受到具体实践水平的限制及立场、观点、方法等条件的限制。 ② 认识客体:客观事物是复杂的、变化着的,其本质暴露和展现也有一个过程。 ③ 认识活动会受到人们身处其中的历史传统的局限,其中包括文化背景、风俗习惯、思维方式和实践水平等。历史传统是认识产生、发展的必要前置条件,认识总是受到它的制约。
(2)① 坚持真理,自觉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走历史的必由之路。 ② 自觉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把人民的利益作为自己的最高的价值追求。
【分析】背景素材:高二某班以 “ 偏见的哲思 ” 为主题举行辩论赛
考点考查:认识论、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度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
【详解】( 1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为什么说偏见是可以(不可以)克服的,需要调用认识论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支持正方:
关键词 ① :偏见是人们对客观事物认识不足而产生的偏差 → 可联系教材知识认识具有反复性、无限性和上升性;
关键词 ② :根本原因在于认识主体的主观性错误 → 可联系教材知识偏见的出现是因为认识受到主体因素的制约;
关键词 ③ :人们必然可以克服这些主观性缺陷,逐渐摆脱偏见的束缚 → 可联系教材知识认识也在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中无限发展。
支持反方:
关键词 ① :偏见是人们受历史传统制约而形成的思维定势 → 可联系认识受立场、观点、方法等条件的限制;
关键词 ② :构成理解者的某种视野 → 可联系教材知识客观事物是复杂的、变化着的,其本质暴露和展现也有一个过程;
关键词 ③ :意味着看问题的偏见性 → 可联系教材知识认识活动会受到人们身处其中的历史传统的局限。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等相结合。
( 2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的有关知识,从措施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 ① :偏见是人们对客观事物认识不足而产生的偏差,其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认识主体的主观性错误 → 可联系自觉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关键词 ② :就意味着获得了看问题的既定视角,意味着看问题的偏见性 → 可联系自觉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点睛】
(1)主权国家的地位
主权国家是最基本的成员,是国际关系的主要参加者。
(2)主权国家的种类
①按国家性质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国家;
②按经济发展程度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
(3)主权国家的构成要素、基本权利和义务
①构成要素:人口、领土、政权、主权(生命和灵魂)。
②国家主权有两个方面的特性:对内表现,国家最高权力的至高无上性;对外表现,国家最高权力的独立性。两个特征紧密相连,只有对内最高和对外独立二者紧密结合,国家才真正拥有主权。
③权利: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管辖权
A、独立权:独立权是国家主权在对外关系上的体现,是指国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本国事务而不受其他国家的控制和干涉的权力。独立权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国家行政权力的完全自主性。二是国家在主权范围内处理本国事务时不受外来干涉的排他性。
B、平等权:指国家不论大小、强弱,也不论政治、经济、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有何差异,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一律平等的权利。平等权表现在每一个国家在国际会议上享有一票投票权,任何国家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他国接受自己的意志,在外交文件上有使用本国文字的权利等。
C、自卫权:指国家保卫自己的生存和独立的权利。自卫权包括的内容:一是防御,即国家使用自己的一切力量进行国防建设,如建立军队、建筑要塞等,以防外来的侵犯;二是自卫,即当国家受到外国武力攻击时,有权进行武力自卫。
D、管辖权:是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具有管辖的权利。管辖权主要包括领域管辖权和国籍管辖权。
④义务:不侵犯别国,不干涉他国内政,以和平方式解决其国际争端等义务。
主权与人权:
区别:
主权是国家存在最重要的因素,主权在国际交往中强调国家这一属性;人权是公民享有的人身自由和各项民主权利。
联系:
主权是人权的前提和基础,人权是主权的体现。“人权高于主权”是一些西方国家侵犯别国主权,干涉别国内政,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借口,是错误的。
主权国家的理解:
(1)地位:
是当代国际社会最基本的成员,国际关系的主要参加者。
(2)构成要素:
①基本要素: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
②最重要的要素:主权。主权作为国家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最高权力,是一个国家的生命和灵魂。
(3)基本权利:
①独立权:拥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内政、外交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权利。
②平等权: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一律平等。
③自卫权:拥有保卫自己的生存和独立的权利。
④管辖权: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具有管辖的权利。
(4)基本义务:不侵犯别国,不干涉他国内政,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等。
联合国:
联合国 | 性质 | 当代国际社会中最具代表性的世界性、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
原则 | ①各会员国主权平等。 ②履行宪章规定的义务。 ③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 ④不得对其他国家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 ⑤集体协作。 ⑥不干涉任何国家的内政 | |
作用 | 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实行人道主义援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联合国也有其局限性 | |
宗旨 | 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 | |
中国与联合国:中国是负责任的国家 | ①地位:中国是联合国的创始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 ②作用: A.一贯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支持按联合国宪章精神所进行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活动。 B.在一系列全球性问题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
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
(1)联合国大会是由全体会员国组成的审议机构,每年召开一次。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决议对各会员国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只对会员国产生广泛的政治影响。
(2)联合国安理会是联合国的执行机关,是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构。安理会为制止对和平的破坏和 侵略行为时所通过的决议,对当事国和所有会员国都有法律约束力,必须予以执行。安理会可采取非武力措施和军事举动来实施其决议。因此,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的决议的约束力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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