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日作家王某与陈某登记结婚。由于王某的母亲与其妻子陈某长期关系不融洽,导致家庭矛盾频发,二人于2017年6月8日离婚。2018年1月1日,王某迫于父母压力,娶沈某为妻。婚后,沈某父母赠与一套公寓,登记在二人名下;王某收到了他于2017年1月正式发表的小说稿酬1万元。后沈某得知王某与陈某一直有来往且有同居行为发生,非常痛苦,与王某经常为此吵架。在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王某答应不再与陈某来往,并与沈某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半年后,沈某再次发现王某与陈某多次暗地里来往,遂向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材料中的公寓与小说稿酬1万元分别归谁所有?
(2)法院是否会受理沈某提起的诉讼?简要说明理由。
(1)沈某父母赠与的公寓,归王某和沈某共同所有:小说稿酬1万元归王某和陈某共同所有。
(2)法院会受理沈某的起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本案中,沈某与王某的纠纷属于公民因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符合民事诉讼规定的法院受理范围。同时沈某向县人民法院起诉也符合民事诉讼法有关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
【解析】
本题以生活中的法律案件为话题设置相关情境,从《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角度设置相关问题,考查考生对家庭与婚姻等知识的把握,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的能力。
【详解】
(1)本题设问指向指出材料中的公寓与小说稿酬1万元分别归谁所有。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沈某父母赠与的公寓,归王某和沈某共同所有:小说稿酬1万元归王某和陈某共同所有。
(2)法院是否会受理沈某提起的诉讼?简要说明理由。诉讼又称“打官司”,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是解决各种冲突和纠纷的最后途径。法院会受理沈某的起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本案中,沈某与王某的纠纷属于公民因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符合民事诉讼规定的法院受理范围。同时沈某向县人民法院起诉也符合民事诉讼法有关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
(1)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父母的权利和义务与子女的义务和权利是相对应的。
(2)父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这是父母对子女的最重要义务。抚养指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教育是指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3)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与义务。父母要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以及财产权益,对子女行为要加以约束和引导,对子女的错误进行批评和管教;在未成年子女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4)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指子女为父母提供物质上、经济上的帮助;扶助指子女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5)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6)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主要行为及法律责任:
①主要行为:
A遗弃:一个人拒绝扶(抚)养其有义务扶(抚)养的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的行为。
B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上的暴力侵犯的行为,这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
C虐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治、强迫过度劳动或限制人身自由、凌辱人格等方法,从身体或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
②法律责任:
A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家长不得遗弃未成年人;遗弃未成年人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B婚姻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委会、村委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公安机关有权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构建和睦家庭:
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
(1)父母对子女最重要的义务是抚养和教育义务。抚养,是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教育,是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2)父母还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父母,为父母提供物质上、经济上的帮助都是子女不可推卸的义务。所有具有赡养能力的子女都应当赡养父母,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扶助,是指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子女应当尊重、体贴父母,使父母愉快地安度晚年。
(4)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还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5)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主要行为及法律责任:
①主要行为:
A遗弃:一个人拒绝扶(抚)养其有义务扶(抚)养的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的行为。
B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上的暴力侵犯的行为,这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
C虐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治、强迫过度劳动或限制人身自由、凌辱人格等方法,从身体或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
②法律责任:
A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家长不得遗弃未成年人;遗弃未成年人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B婚姻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委会、村委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公安机关有权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登录并加入会员可无限制查看知识点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