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所谓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指在原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家庭承包经营权二权分离的基础上,将农民家庭承包经营权分解为承包权和经营权,从而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实行“三权分置”并行
①意味着在农村可以流转土地所有权
②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农村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
③有利于开展农业分散经营,增强经营灵活性
④有利于加快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步伐
A.①④ B.①③ C.②④ D.②③
C
【考点定位】集体经济
【特别提示】农村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均可转让,但土地所有权不可转让,也转让不了。因为土地不属于承包者所有,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承包者只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