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国家与国际组织常识)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06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为保障人大常委会监督不失职、不越权,《监督法》既有监督权力的规定,又有监督程序的规定,确定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等制度,并对一些传统制度和程序作了具体化的规定。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发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2007年制定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提交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物权法从研究起草到审议通过历时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广泛听取意见,进行了多次审议修改。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不断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开通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视频直播系统,进一步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1)从《监督法》确定的制度和规定,可以看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哪些优越性?
(2)结合上述材料,说明应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政治——国家与国际组织常识]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其他国家机关合理分工、协调一致地工作。各种国家权力的运行既有统一的目标又形成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2)①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制定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体现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要求,说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坚持和改善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②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物权法进行多次审议修改、决定制定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体现了立法机关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说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③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说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加强人大的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