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12年11月8日在北京召开,大会全面审势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发展趋势,全面把握我国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制定出顺应时代要求的行动纲领和大政方针。这主要体现出中国共产党坚持
A.民主执政,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B.科学执政,领导社会主义建设
C.科学决策,提供社会公共服务 D.依法执政,坚持依法治国
B
国家机构的含义:
国家机构是国家机构的总和,从纵向上看,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从横向上看,包括立法、司法、行政、暴力等机关。国家机构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并随国家的变化和形式的发展而变化。
国家性质和政府性质的关系:
国家性质、政府性质、政府职能与对人民负责原则: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因此决定了我国政府的性质必然是为人民服务的。这一国家性 质就决定了我国的政府在履行管理与服务的职能时,必然贯彻 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就决定了政府要对人民负责。
全面认识我国的国家机构:
1.国家元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总称国家机构。
2.国家元首不是个人权力的体现,而是一个重要的国家机关,是一个国家在实质上或形式上的对内和对外的最高代表。 在我国是指国家主席。
3.立法机关是指制定、修改、废止法律的机关。在我国就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4.行政机关是指国家的管理机关,通常称为政府,可分为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我国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5.司法机关是指专门行使司法权的机关。狭义仅指法院, 广义还包括检察机关。一般理解,我国的“司法机关”应包括 “公、检、法、司、安”机关,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 检察院)、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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